8/23/10

跑江湖卖药的


Chinese Patent medicine seller of body-building ointments flexing a bow in front of a crowd at Tianqiao Market.
Photograph: Morrison, Hedda, 1908-1991, Germany, ca. 1933-1946
Tianqiao Market, Beijing, China.

又及:原来“中成药”一直被翻译作(Chinese) patent medicine。这是一个奇特的译法,因为中国当时并无专利制度,而以丸散膏丹形式出现的成药早已有之。译者心目中的共通点恐怕还是花俏的贩卖形式,以及绕过医生权威,直接宣称包治百病。

大小药店、山货行、长路行、外省客帮、跑江湖卖药的。这些笼统的称呼背后,隐藏着怎样一张药品流通-增值的网络,及其与区域医疗市场的关系,还有很多问题没弄清楚。

备查。

Labels:

13 Comments:

Anonymous 木遥 said...

这图配的。。。跑江湖卖药的和医疗网络毫无关系啊,他卖的根本就不是药,怎么能算进医疗市场里?

江湖卖药是所谓金皮彩挂的皮门,应该同别的各门生意(相面、变戏法、练把式等等)放在一起研究,而不是和中医放在一起研究。关于这一行的种种细节,可以看看连阔如先生的《江湖丛谈》,有非常好的介绍。

August 23, 2010 at 11:58 PM  
Blogger Diliuer said...

卖大力丸的!!

August 24, 2010 at 12:17 AM  
Blogger eyesopen said...

唔,我没说清楚背景情况,不过多谢~

August 24, 2010 at 12:25 AM  
Blogger eyesopen said...

@muyao: 你说的是这一类人跟天桥其它行业的关系,当然没错。但他卖艺也卖药吧,只要有人会买,会用,当然可以算医疗市场的一部分。你对医疗市场的定义太严格了。
另外,可能你今天觉得大力丸根本就是骗人的,没疗效,但你不能否认当时的人可以把它当药吃。而且他们还卖治外伤的金疮药膏药什么的,总不能说这也不算广义的药吧。
跑江湖卖药的在哪儿都有,欧洲也有,所以Hedda Morrison拍这张照片给的说明是patent medicine seller。二十世纪初,学院医学对patent medicine的围剿和声讨是医疗市场上很重要的现象。我觉得有趣的,是他们把卖艺的人顺带卖的大力丸和同仁堂卖的中成药都叫patent medicine。在中国人眼里截然不同的两类东西。

August 24, 2010 at 9:31 A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三鹿奶粉的贩售应不应该算进奶粉销售行业来研究?当然应该算。地沟油也类似。

但是假鸡蛋应不应该算进鸡蛋销售行业来研究?这是个不同的问题。一个人可以完全不接触任何一只鸡就作出一个假鸡蛋。它和鸡蛋的唯一联系是它被声称为一个鸡蛋。

这就是我的 point。问题不在于大力丸有没有疗效或者虎骨管不管用,问题是他卖的是人造的虎骨。西方人把它算作中成药只能说明他们不明真相,不能说明人造骨头也可以算成中成药。一个东西并不是被宣称为中成药就可以算作中成药的。

August 24, 2010 at 10:35 PM  
Blogger eyesopen said...

你当然可以认为它不算,我只是指出有人说它算= =,我的目的又不是给中成药下一个权威的定义。
另外,你从哪儿看出来他在卖虎骨的。

August 24, 2010 at 11:47 PM  
Anonymous 木遥 said...

虎骨是一个例子,当然还有别的各种“药”。这不是定义的问题,有人说它算也只能说明那个人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不能有人说它算他就算啊……

我再打个极端一点的比方吧,你要研究钞票流通,总不能把冥钞算进去吧?或者我画一张钞票跑到街上去卖,就算真的有人脑袋进水买了去,也不能说明我的行为和钞票流通有任何关系吧。江湖大力丸本质上就是这类性质,它不是管用的药,也不是不管用的药,它就是自己做出来的一个东西在当药卖而已。

August 25, 2010 at 1:30 AM  
Anonymous 木遥 said...

我觉得你可能误解了我的 point,以为我反对它是因为它无效。其实这一点完全 irrelevant。我的意思是,不是一个人说一个东西能治病,这个东西就忽然能算进药品流通网络里来研究的。这不是定义宽窄的问题,是这个定义是不是 make sense 的问题,而这和这个东西究竟能不能治病无关。张悟本说绿豆能治百病,绿豆可能也真对人体有好处,但是你并不能就此把绿豆生产收购也算进药品网络里啊。八十年代那会儿还流行打鸡血治病,所以鸡农也算药品生产商么?大力丸的情形与此是类似的。

August 25, 2010 at 1:41 AM  
Blogger eyesopen said...

which is, basically, what it is meant by patent medicine... 汗。比如说在一百年前的美国就是这样的。谁也不知道那些花样百出的江湖医生卖的是什么东西,但就是很popular。所以医生才像你一样恨他们啊。但你不能不让人把它作为一种与医疗市场有关的历史现象去研究吧。

August 25, 2010 at 9:52 AM  
Blogger eyesopen said...

另外,你觉得跑江湖卖药的跟中药店进货的药品流通网络完全没关系,因此不能这样研究,是一个武断的结论。日本江户时期最有名的江湖医生都是从富山地方出来的,行走各地卖他们家乡自制的草药,很多都靠卖艺吸引顾客。但他们用的原料,是固定从长崎药材批发商人那儿来的,有很好的研究在。你不能一看销售方式就推定这类商品的内容。
至于民国时期的情况到底如何,我不知道。所以我才有兴趣想看看到底怎么回事,你不用苦口婆心地跑来阻止我吧。。

August 25, 2010 at 10:24 A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heiheihei.
People always live in a symbolic environment. Their decisions and actions arise from their perceived worlds. And society transforms on a macro level.
That's why in terms of social history, ahistorical, absolute definitions and boundaries are not profitable.
The beauty of the topic is to recapture the then-world. I love your project :)

August 25, 2010 at 5:03 PM  
Anonymous 木遥 said...

所以你真觉得八十年代的鸡农和今天的豆农应该算进医疗市场来研究?

我当然谈不上阻止你研究你想研究的东西……我只是想说这里有一个概念是不是 make sense 的问题。江湖游医和天桥卖大力丸的本来就不完全是一回事。日本情形如何我当然不好评论,但是看你描述的显然和天桥大力丸完全是两码事。

我这样来描述一个场景好了。我在家用不知道什么原材料做出一个看起来很奇特的东西,四不象。我拿到街上去卖,吆喝说:这是我们家的传家之宝,嘉庆初年从和绅家里流落到民间的,值多少多少银子,现在忍痛变卖,blablabla。这个行为算医疗市场的一部分么?显然不算。

结果没卖出去。第二天我又上街,换了一套词。这个东西是庙里菩萨开过光的,放在卧室里可以帮助妇人求子,blablabla。这个行为算医疗市场的一部分么?似乎也还是不算。

结果又没卖出去。第三天我只好又换一套词,说我们家有个祖传秘方,这个东西是南海的珊瑚做的,磨成粉可以包治百病,特别是对腰膝酸软有奇效,blablabla。结果卖出去了。

按你的说法,我第三天的行为忽然就算做药品流通网络的一部分了?

大力丸或者别的种种膏药的情形当然比我上面编的稍微复杂一点,有些里面确实是有药用成分的。但是我上面说的那个东西也可以掺杂一些药用成分,这不能改变问题的本质。一种骗术总要有个幌子,可能是古董,可能是算命,也可能是医药。不能因为它碰巧选择了医药作为幌子,就说它是医疗市场的一部分。

August 25, 2010 at 7:56 PM  
Blogger eyesopen said...

唉,我不跟你爭了,反正也不是想要說服誰。

August 25, 2010 at 10:08 PM  

Post a Comment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 Home